款,又稱落款,就是在書寫本文外所寫作者姓名、年月、軒號等。唐以前作家多不題款,所以古代作品考究起來非常麻煩,也成了許多假作品,就以書聖王右軍之許多作品都使人懷疑。
款,除了字體、字形之變化外,可分〔單款〕與〔雙款〕兩類,茲分述如下:
落款的分類
一、單 款
亦稱〔下款〕,是作者自題款。一幅作品完成之後必須題款,一示禮貌,一示對作品負責。
短 款 即簡單簽上姓名或年月,最多不過十字。
一字款 書法落款中有用一個字者稱一字款。
二字款 只簽作者名字,若一字名則書姓名。
三字款 大多書己之姓名,若一字名者多加一〔書〕字。
四字款 多為姓名三字再加〔書〕字或用二字姓名上加年,年則多用干支。
五字款 五字多三字姓名上加年或二字姓名上加年,下加〔書〕。
六字款 六字中多以三字姓名上加某年或兩字姓名上加某年某月;月之用法甚多。
七字款 七字中以年月四字加上姓名三字,或姓名二字下加一〔書〕字。
長 款 即在落款中除年月姓名外另加入許多文字,一求變化,二求作品均衡,三可補空位,四可寫出作者感情。
加作者齋軒號者加作者地名者 地名有用今名,如清,吳昌碩,浙江安吉人氏,落款中常用〔安吉吳倉石〕。
加作者字或別號者 加字者如:清,吳昌碩,原名俊卿,原字倉石,常用〔倉石吳俊卿〕。別號眾多。
加作者官名者 古人在題款時亦會加上官銜,以唐人寫碑最為常見,如:歐陽詢書九成宮醴泉銘之署名〔兼太子率更令勃海男臣歐陽詢奉敕書〕。
二、雙 款
亦就是單款之外再加上這幅作品之受者名號稱謂,官銜,敬詞等文字。
受者名號 對別人以稱字,號較為尊敬,如無字型大小者可稱名,但最好不要連名帶姓受者官銜古人常用〔大人〕,如〔觀察大人〕、〔閣老〕等,今人對教師稱〔老師〕、〔校長〕、〔教授〕等。
受者稱謂 如受者與書者有親戚關係;長輩多用〔姻伯〕、〔姻丈〕。
敬詞 如雅屬、雅賞、雅正、雅評、雅鑒、雅教等。
【落款】
畫有一定落款處,失其所,則有傷畫局。或有題,或無題,行數或長或短,或雙或單,或橫或直。上宜平頭,下不妨參差,所謂齊頭不齊腳也。如有當擡寫處,只宜平擡或空一格。又,款宜行楷,題句字略大,年月等字略小。元人畫有落款於樹石上者,亦恐傷畫局故也。凡畫以單款為佳,傳之於後,亦加珍重。必欲為號,須視其人何如。今人恐被攘奪,必求雙款,以不敏謝之可也。
書畫作品落款紀時方式與方法
現代書畫家在創作書畫法作品中,落款大都會記載書寫時間,但有些現代前衛派則有不落書寫時間的情形。近代書畫家紀年有採用公元紀年方式,如「二千零二年四月林■■畫于桃園市興斌樓」等。除了公元紀年方式,大部份書畫家還使用傳統干支紀年方式,因為傳統書法比較講究紀時方法,因其佔落款極重要性,干支紀年是從古至今一直沿用的一種紀年方式。
在古代及傳統書法家一般採用干支紀年方式,以天干地支相組合。天干是甲、乙、丙、丁、戊、己、庚、辛、壬、癸等,也稱十干。地支是子、丑、寅、卯、辰、巳、午、未、申、酉、戌、亥等,也稱十二支。十天干與十二地支可依序排列成六十組,從甲子至癸亥代表六十年,一般稱為六十花甲子。如:「壬辰年花月林■■畫于桃園市興斌樓」等。而在年月之前,也有加上歲在、歲次,如:「歲在壬辰年花月林■■畫于桃園市興斌樓 」等。
除了上述二種方式西元和農曆外,近代台灣也有使用民國,如:「民國 九十九年重陽節林■■畫于桃園市興斌樓 」等。
季節與月份以農曆為主。春季是指正月、二月、三月;夏季是指四月、五月、六月;秋季是指七月、八月、九月;冬季是指十月、十一月、十二月。每一季中的三個月,可依孟、仲、季相次。如秋季;七月稱孟秋、八月稱仲秋、九月稱季秋,其他三季亦同。
每季的第一個月也可以依初、早、首、始、新、上、肇、開、、等,如:初冬、早冬、首冬、始冬、開冬、新冬、上冬、、等等;第二個月可依中、正、半、、等,如:春半、春中、正冬、、等等;第三個月可依晚、末、暮、、等,如:晚春、末秋、暮冬、、等等;每季的末月又稱杪月,源出【禮記】。三月稱杪春、六月稱杪夏、九月稱杪秋、十二月稱杪冬。
月和日的雅稱都有來歷。一般而言,依淵源可分幾類:、上古典籍、農曆節氣、民俗節日、文學典古、神話傳說、宗教信仰、、等等。
以下是月日代稱之整理:
一月:孟春、寅月、陬月、太簇、初春、新春、端月、歲始、肇春、初陽。
二月:仲春、卯月、如月、夾鐘、花月、杏月、春半、花朝、殷春、春中。
三月:季春、辰月、病月、姑洗、桃月、暮春、桐月、晚春、春杪、餘春。
四月:孟夏、巳月、余月、中呂、初夏、麥月、槐月、夏首、新夏、梅月。
五月:仲夏、午月、皋月、蕤賓、蒲月、榴月、星月、盛夏、夏半、芒種。
六月:季夏、未月、且月、林鐘、荷月、晚夏、暮夏、荔月、晚夏、杪夏。
七月:孟秋、申月、相月、夷則、瓜月、初秋、桐秋、桐月、蘭月、肇秋。
八月:仲秋、酉月、壯月、南呂、桂秋、桂月、清秋、拓月、秋半、中律。
九月:季秋、戍月、玄月、無射、菊月、暮秋、涼秋、杪商、秋末、殘秋。
十月:孟冬、亥月、陽月、應鐘、初冬、早冬、首冬、始冬、開冬、新冬。
十一月:仲冬、子月、辜月、黃鐘、霜月、寒月、葭月、正冬、暢月。
十二月:季冬、丑月、涂月、大呂、臘月、暮冬、梅月、暮歲、歲杪。
每月一日至十日:上旬、上浣、上瀚、上澣
每月十一日至二十日:中旬、中浣、中瀚、中澣
每月二十一日至三十日:下旬、下浣、下瀚、下澣
每月初一:朔、旦、額;每月十五日:望;每月最末一日:晦
其他:元旦(元月一日)、元宵(元月十五日)、端午(五月五日)、中元(七月十五日)、中秋(八月十五日)清明、冬至、七夕、重陽、除夕等等。
二十四節氣:立春、雨水、驚蟄、春分、清明、穀雨、立夏、小滿、芒種、夏至、小暑、大暑、立秋、處暑、白露、秋分、寒露、霜降、立冬、小雪、大雪、冬至、小寒、大寒。
落款題款用語
上款:雅正、雅屬、教正、清賞、博鑒、正之、賜正、清品、惠存、清玩、、等等。
下款:敬書、臨、題、書、節臨 、 撰題、拙書、、等等。
常用落款用词
長輩:吾師,道長,學長,先生,女士(小姐)平輩(或小一輩):兄,弟,仁兄,尊兄,大兄,賢兄(弟),學兄(弟),道兄,道友,學友,方家,先生,小姐,法家(對書畫或某一方面有專長之稱)關係較親密:學(仁)弟,吾兄(弟)老師對學生:學(仁)弟,學(仁)棣,賢契,賢弟同學:學長,學兄,同窗,同硯,同席
印章篆刻常識
寶:即印信符璽。天子、諸侯以圭璧為符信。《詩·大雅·崧高》雲:“錫爾介圭,以作爾寶。”秦以後,帝、後之印稱璽。至唐代武后厭惡“璽”字,其璽與息滅的“息”字音通,將“璽”字改為“寶”字。當時天子有八寶:①神寶,②授命寶,③皇帝行寶,④皇帝之寶,⑤皇帝信寶,⑥天子行寶,⑦天子之寶,⑧天子信寶。唐中宗時複稱璽。唐玄宗時複稱寶。《新唐書·東服志》載:“至武后改諸璽皆為玉,中宗即位複為璽。開元六年,複為寶。”自宋、元、明、清各朝則“璽”、“寶”並用。如乾隆時有玉寶25方,其中一件稱璽。此時親王的印章也稱寶。
璽:又作鉨,即印章。戰國時期不論官印、私印都不叫印,而稱為“璽”或寫作“鈢”、“鉨”,“鉩”字,主是現在的璽字。清代程瑤田作《看篆樓印譜》序時,才把這個字考釋出來。漢蔡邕《獨斷》雲:“璽者,印也;印者,信也。”在秦以前尊卑通用,官、私印均可稱“璽”。秦以後只有皇帝的印方可稱“璽”。沿襲有秦制並略有放寬,如漢代皇帝有六璽①皇帝行璽,②皇帝之璽,③皇帝信璽,④天子行璽,⑤天子之璽,⑥天子信璽。諸侯王、皇后之印也可以稱“璽”。武后(武則天)因她厭惡璽字(璽與息滅的“息”字音通)將璽字改為“寶”字。清代時皇帝的印章稱寶也稱璽。
章:即“印章”。《漢舊儀補遺》雲:“丞相、大將軍,黃印龜鈕,文曰‘章’。”據史料記載,漢代沿襲秦制,當時除璽、印名稱外,開始有“印章”二字。印章就其作用看有信印、閒章之分。閒章是指齋館印、收藏印、肖形印、吉語印等。如宋代就有人刻某某圖書字樣的印章,蓋在自己所藏的圖書上,以示所有。當人們普遍使用時,人們把一般印章叫“圖書”了。現在我們把印意也稱為“圖章”。這外名詞就是由此來的。
印:即圖章,印信。其字雲:“印,執政所持信也。”清段玉裁注雲:“凡有官守者皆曰執政,其所持之節信曰印。”《周禮·地官·掌節》“貨賄用璽節。”注雲:“璽節者,今之印章也。”《漢舊儀補遺》雲:千石、六百石、四百石、銅印鼻鈕,文曰“印”。見諸于傳世印文中,最早的有戰國“上師之印”等。隋、唐時官、私印一般都稱印,秦始皇統一中國後,為了提高中央專政地位,對印章也制定了一套制度,規定只有皇帝的印章才能稱璽。一般官吏和老百姓的印章,只能稱“印”。在封建社會中歷代王朝沿襲這一制度,如元代除沿襲舊制一般稱“印”之外,又把印章稱為“押”。有人在印章上刻花押(畫一個符號,使別人難以摹仿)來代替姓名。其實押字印章起于唐,宋代也有,但不普及,元代盛行漢字參以蒙文、符號等形式多樣。印就其質地來看,有金、銀、銅、玉、石、瓦、木等之別;就其形制來看,有半通、方、長方、圓、橢圓等不同;就印面文字體格看,有繆篆、小篆等相異,十分繁複多樣。
應用文~書信的相關敬語
(一)名字、稱謂:
對自己的親屬尊長,不加名字,如“父母親”、“伯父母”、“舅父母”等。
對其他長輩或平輩,可加他的字或號(沒有字、號可加名),如“斧頭吾師”“槿生吾兄”等。
對晚輩則加名,如“某兒”、“某某學弟”等。以上皆不可連名帶姓寫在一起。
(二)提稱語:
寫在名字、稱謂下面,表示請對方讀信。對祖父母、父母用“膝下”、 “膝前”。
對其他長輩用“尊前”、“尊鑑”、“鈞鑑”。
對平輩用“大鑑”、“台鑑 ”、“惠鑑”、“左右”、“足下”等。
對子侄用“知之”、“知悉”等。對晚輩用“ 如晤”、“如握”等。
(三)開頭的應酬話:
有表示思念的,有敘述離情的,有頌揚德業的,有祝福起居的。皆應直抒情懷,力求自然真切。
比如以前人用于父母的:自違慈訓,倏忽經旬,叩別尊顏,已逾數月﹔用于師長的:不坐春風,倏經旬日﹔奉違提訓,屈指月余﹔
寫給遠方朋友的:憶昔行旌遠指,趨送長途,別來物換星移,几經屈指。……等等。
(四)正文部分:
敘述要告訴對方的事,把握正確的基本態度,對人對事下筆要得體。
(五)結尾敬語:
依書信的性質及雙方關系措辭。
對長輩用“肅此”、“謹此”﹔
對平輩用“ 此”、“專此”、“特此”﹔
對晚輩用“匆此”、“草此”。
(六)問候詞:
對祖父母及父母,可用“敬請 福安”(“福安”兩字換行頂格書寫,表示敬意。以下類推)、“叩請 金安”﹔
對其他長輩,可用“敬請 鈞安”、“恭請 崇安”﹔
對師長可用“敬請 道安”、“恭請 教安”﹔
對平輩可用“敬請 大安”、“順頌 時綏”﹔
對晚輩可用“順問 近祺”、“即問 近好”。
(七)署名、記時:
時間應附記在信末。在署名的上面,要按雙方的關系加上自己的稱呼。
如對祖父母用“孫”、“孫女”﹔
對父母用“兒”、“女”﹔
對師長用“受業”、 “學生”。
署名底下又有一個敬辭,
如對尊親用“敬稟”、“叩上”﹔
對其他長輩用“ 謹上”、“敬上”﹔
對平輩用“敬啟”、“謹啟”﹔
對晚輩用“示”、“手書”。
(八)附候語:
假如自己跟對方的家屬、親友相識,則要附帶問安,
可在問候對方之後,另行附上“某伯前祈代請安”、“某兄處請代致候”。
假如自己的家屬、親友跟對方相識,要妳代為問候,可在信後附上“家嚴囑筆問候”、“某兄囑筆問好”。
(九)書信的自稱:
自己稱呼自己,如“孫”“兒”“弟”“妹”,或提到自己的名字時,字體要略小偏右(豎寫時,下同)。
提到自己的尊長,前加一“家”字,如“家父”、“家母”、“家兄”、“家姊”,可用挪抬。
提到自己的卑幼及親屬,加一“舍”字,如“舍弟”、“舍妹”、“舍親”,字略小偏右。
說到自己的兒孫或店號,加一“小”字,如“小兒”、“小女”、“小號”,字略小偏右。
說到自己的師友及居處,加一“敝”字,如“敝業師”、“敝友”、“敝縣”、“敝校”,“敝”字略小偏右。
說到自己已死的尊長,加一“先”字,如“先曾祖”、“先師”等,可用挪抬。
說到自己已死的卑幼,加一“亡”字,如“亡弟”、“亡兒”等。
(十)書信的稱人:
提到對方時,加一“令”字,如“令尊”、“令兄”、“令郎”、“令嬡”、“令親”、“令友”等。
稱對方的妻室,加一“尊”字,如“尊夫人”、“ 尊嫂”等。
稱對方的尊長,也可加“尊”字,如“尊翁”、“尊大人”。
稱人父子為“ 賢喬梓”,
稱人夫婦為“賢伉儷”,
稱人兄弟為“賢昆仲”。
其他如“賢弟”、“賢侄 ”、“貴宅”、“貴校”、“貴友”、“寶號”等。
(十一)信封的繕寫(舊式信封):
中間印有長方形格子,是寫受信人的姓名、稱呼、收啟等字樣。是郵差對受信人的稱謂,不是寫信人對受信人的稱謂,
所以受信人士男者,寫“某某某先生”﹔是女者,寫“某某某小姐”或“某某某女士”。
對父母、祖父母用“”,對平輩用“大啟”、“台啟”,
對晚輩用“收”“啟”。
中間格子左邊寫自己的住址及姓名,姓名下面通常用“緘”或“寄”,
對尊長可加一“謹”字。
明信片收啟處,衹可寫“收”不可寫“啟”﹔署名底下衹能用“寄”不可用“緘”。
附錄:提稱語和其他用語
表一、開頭提稱語
而其他像是現代年輕人喜用P.S.(Postscript)之類的,
這是補述語,
此語用於平輩無妨,對於長輩則不宜使用
寫信時可在原行空一格,這叫挪抬,
若換行書寫則較平抬。
而遇到人名不宜分寫兩行,(很像給人分屍)
這種情況就像你要寫給雅婷這個人,
寫到『雅』時剛好是這一行的最後一個字,
這時應該要直接將『雅』移到另一行的第一個字。
此外要避免一行單字,一頁單行的情況(也就是寫的極少)
傳統書信常用八行紙、十行紙,現今則不拘形式,
但〝弔唁信〞(弔祭死者並慰問喪家的信)就不適合用有〝紅線〞的信紙書寫。
書畫落款、鈐印以及用印忌諱
落款源於「款識」。原本是青銅器上的銘文對澆鑄這一器皿原由的說明。後延用為對書畫作品作者及內容的說明。落款內容為作者姓名(包括字、號)、時間、書寫內容甚至包括書寫地點、環境或氣候、心情等。落款有上款、下款之分。作者姓名稱為下款。書作贈送對象稱為上款。上款一般不寫姓只寫名字,以示親切,如果是單名,姓名同寫。在姓名下還要寫上稱謂,一般稱「同志」、「先生」,再下面寫「正之」、「正書」、「指正」或「囑書」、「囑正」、「雅正」、「惠存」等。上款可寫在書作右上方或正文結束以後,但上款必須在下款的上方,以示尊敬。一般不與正文齊平,可略下些,字比正文小些。
在創作之前,首先要選擇所書寫的內容,內容要求健康、積極向上,也可寫古代或當代詩詞或名句。內容確定後可考慮書寫形式,是寫中堂、對聯、橫幅、條幅還是冊頁、斗方;是寫大字還是小字,寫幾行,紙多大?還要留下落款的位置。正文內容不可齊邊頂頭書寫,四周要留有空白。中堂、對聯、條幅這些豎式書作上下留白(稱天頭、地頭)要大於兩側。一股上空又大於下空。譬如寫條幅,天頭留白十厘米,地頭可留白七厘米,兩側可各留白三五厘米。橫幅留空左右相當,但要大於天地,天地留白均等。斗方、冊頁留白四周大致相同。四邊留白確定後,根據字數多少及紙的大小折行或疊格子。
創作時,大字寫完了換小筆寫落款,落款豎寫,可寫兩行,也可一行只寫作者姓名(稱窮款)。根據留空多寡落款,可寫內容出處,還可寫年代,最後寫姓名,「某某人書」。一般落款字小於正文的字,書體可於正文相同或帶行意的楷書以示區別。最後蓋章。
鈐印,指蓋印章。印章分朱文印和白文印兩種。朱文印又稱陽文,即字是凸出的,印在紙上字是紅色的;白文印又稱陰文,即字是凹陷的,印在紙上字是白色的。從印章的內容來分,又有姓名印、齋號印及閒章。一般在落款人名後蓋一姓名印,若嫌空還可再加蓋一齋號印,不可連蓋兩方同一內容的姓名印。可蓋一方姓印,一方名印,而往往又是一朱一白。為了使書作上下前後呼應,往往在書作右上方再蓋一起首印,又稱引首印,初學者閒章印的內容可選「學海」、「求索」、「學書」等。印章的大小與書作大小及所書字體大小相關。一般大幅書作落款字大,印亦大,小幅書作落款字小,印亦小。
用印的忌諱
書畫上落款蓋印,印比字大不可以。大幅蓋大印,小幅蓋小印,理所當然。國畫直幅落款字下蓋印,直下底角,不可再蓋壓角閒章。如右上落款,左下角可蓋閒章,左上落款,右下角可蓋閒章。如上款字印接近下角,閒章就不需蓋了。
國畫棋幅落款,左右兩頭角邊,不可蓋閒章。右上落款,左下角可蓋方形閒章,左下落款,右下角可蓋方形閒章。此處如不需要蓋閒章,而勉強蓋上,反而弄巧成拙。
長方形,圓形,長圓形閒章,爾不可蓋在下角方形壓角閒章處之地位。方形閒章,不可蓋在書畫上端空白處,就喧賓奪主了。國畫直幅落款,字行末行末字,與他行字長短,不可整齊,蓋印亦如此。
蓋二印,一方形,一圓形,不可匹配。同形印可匹配。
蓋二印,一大一小,匚可匹配。同樣大小可匹配。
蓋二印,一長方形,一橢圓形,不可匹配。同形印可匹配。
蓋二印,上陽文,下陰文,不可匹配,。而上陰下陽可匹配。
蓋二印,上陽文,下陽文,不可匹配。而上陰下陽可匹配。
蓋二印,上陰文,下陰文,不可匹配。而上陰下陽可匹配。
落款蓋印之下,不可再題字,。印章上下有字掣肘,就失去自然現象。
已經落款蓋印字畫,款後不可再落上款贈人,就失敬了。
花頭,鳥尾,樹枝,山頂上,不可落款蓋印。這是畫家最起碼的常識,不可不懂。
匠刻印章,不可用於書畫上,需用藝術篆刻家,所刻石章最佳。
普通印,不適用於書畫上,要用八寶印泥。
蓋二印,距離不可太遠太近,相隔一個印距離正好。
蓋二印,印文,章法,刀法各異,不可匹配。要用相同刀法所刻印章。
畫上不可題打油詩,一來識者奚,落二來作品就貶為低俗。
上款上端不可蓋閒章,壓在人名頭上,人家很忌諱。一來失禮,二來破壞了畫面。
蓋壓角閒章,不可太小,宣紙四開,用方形石印,大約叄公分,比較適中。
蓋壓角閒章,不可蓋二方上,一方正好。印與邊距離約一。五公分為適中。
落款字下不蓋印,而偏要蓋在款字左右,脫離字行,而成畫外物,特殊情形例外。
書畫上,不可蓋上劈頭大印,即成巨印炸彈,毀滅了美麗的畫面,令人看了很恐怖。
小畫不可題大字,大畫不可題小字。小空不可題字多,大空不可題字少。
書畫上姓名印,不可連蓋叄印以上,應蓋二印,或一印妥當。
書畫上下左右,不可任意蓋印。蓋多不當,不如少蓋,印章印泥不佳,倒不如不蓋好。
蓋二印,不可東倒西歪,如何蓋法,用力輕重,印章印泥保養,一切要潛心研究,是不可忽視的問題。
畫上不可題上粗俗字題,致影響畫面美感,就未能免俗了。
書法四聯首幅,右上可蓋印首小長形章,其餘不可蓋,如統統蓋上,行氣就破壞了。
常用落款用詞
一、稱謂
⒈長輩:吾師、道長、學長、先生、女士(小姐);
⒉平輩(或小一輩):兄、弟、仁兄、尊兄、大兄、賢兄(弟)、學兄(弟)、道兄、道友、學友、方家、先生、小姐、法家(對書畫或某一方面有專長之稱);
⒊關係較親密:學(仁)弟、吾兄(弟);
⒋老師對學生:學(仁)弟、學(仁)棣、賢契、賢弟;
⒌同學:學長、學兄、同窗、同硯、同席。
二、上款客套語或敬詞
雅賞、雅正、雅評、雅鑒、雅教、雅存、珍存、惠存、清鑒、清覽、清品、清屬、清賞、清正、清及、清教、清玩、鑒正、敲正、惠正、賜正、斧正、法正、法鑒、博鑒、尊鑒、腸鑒、法教、博教、大教、大雅、補壁、糊壁、是正、教正、講正、察正、請正、兩正、就正、即正、指正、鑒之、正之、哂正、笑正、教之、正腕、正舉、存念、屬粲、一粲、粲正、一笑、笑笑、笑存、笑鑒、屬、鑒、玩
三、下款客套語或敬詞
⒈書法題款用:
敬書、拜書、謹書、頓首、囑書、醉書、醉筆、漫筆、戲書、節臨、書、錄、題、筆、寫、臨、篆;
⒉繪畫題款用:敬、敬贈、特贈、畫祝、寫祝、寫奉、頓首、題、並題、戲題、題識、題句、敬識、記、題記、謹記、並題、跋、題跋、拜觀、錄、並錄、贊、自贊、題贊、自嘲、手筆、隨筆、戲墨、漫塗、率題、畫、寫、謹寫、敬寫、仿;
⒊篆刻邊款用:刻作、記、制、治石、篆刻。
參考書目:
學畫寶典:題款鈐印 著者:李多木 福建美術出版社 版次:
2012年4月第一版
國畫技法: 著者:孫其峰/白雪石/黃均 再刷:1995年四月 頁
題畫寶笈 編輯者:陳丕華 余毅 出版者:中華書畫出版社 中華民國七十年五月再版
嶺南派畫法(一) 盧清遠繪著 出版者:藝術圖書公司 再版:1995年8月 頁
資料來源:維基百科,自由的百科全書